二,历代帝王对谋士的使用
1.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
封建的等级制度和门第观念曾将一些寒门之士阻挡在官场之外,但是有作为的封建帝王在需要人才、任用谋士之时,则常常打破这种观念的束缚。无论谋士的出身是多么低贱,家境是多么贫寒,照样可以让他们当官人仕,委以重任,以发挥他们的才华。被尊称为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“圣人”——商朝武丁王时 期的宰相傅说,是奴隶出身,姜太公曾是宰牛卖酒的生意人,诸 葛亮“躬耕南阳”,魏征自幼穷困潦倒当过道士,马周曾是个穷书 生。韩信既是刘邦的大将,也是其重要谋士。刘邦问其争夺天 下的办法时,他劝刘邦与项羽“反其道而行之,那么夺回关中之 地不难,进而夺取天下也不难。”可是韩信并非出身于什么豪门 大户,也无高贵身份,并受过“胯下之辱”。韩信小时家贫,父母 早亡,淮阴城里富户人家子弟大都看不起他。有一次一屠夫的 儿子欺辱他说:“姓韩的,你敢跟我拼刺杀吗?来吧,谁被刺死了 谁倒霉,你要是个怕死鬼,就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好了广韩信是 个胸怀大志的人,认为犯不着拿自己的生命跟这个恶少打赌,去 做无谓的牺牲,于是就低着头、弓着腰,从他裤档下钻了过去。 同时代的刘敬,曾向刘邦建议定都关中、与匈奴实行“和亲”之 策,只是一个赶车的军士出身。汉高祖决定召见他前,别人为他 准备了一套新衣服,他说:“我原来穿好衣服,就穿好衣服去,原 来穿粗布衣服,就穿粗布衣服去,用不着再换了。”于是,刘敬穿 原来的旧衣服去见汉高祖。就连战国时期合纵之计的创设人苏 秦,尽管“当此之时,天下之大,万民之众,王侯之戚,谋臣之权, 皆决于苏秦之策”,可当初其谋不被秦王所用时,却遭到“归至 家,妻不下维,嫂不为炊,父母不与言”的冷遇,使苏秦喟叹曰: “妻不以我为夫,嫂不以我为叔,父母不以我为子,是皆秦之罪 也!”
2.不计前嫌,用之不疑
春秋时齐襄公有两个弟弟,一个叫小白,另一个叫纠,齐襄 公被杀,两个弟弟争立君位,鲍叔牙相小白,管仲相纠,兄弟二人 争夺君位发生武装冲突,管仲为阻止小白进京,一箭射中了小白 肚脐眼上的带钩,差一点将小白射死。小白为王后(即齐桓公), 管仲被缚请罪,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,明智地重用管仲为相。齐 在管仲的辅佐下,迅速富强起来,并成为春秋时的第一个霸主。 齐桓公不杀管仲,是因为他知道管仲当时要射死他,原因在 手各事其主,为其主子服务,现在旧主子去了,不杀管仲并使其
感恩戴德地为自己服务,又可以博得一个“仁慈”、“宽厚”的好名 声。这一招抚的办法被历史上的许多入学会了,并加以运用。 在双方冲突与斗争中,那些敌对集团中越是反对自己最烈,对原 主人越“忠诚”之人,在俘获之后所给的礼遇愈高,愈是要收留重 用。而对那些背主、叛主而主动投靠自己之人,却很看不起。三 国时魏延背叛旧主而投降蜀汉,孔明以他的头上长了反骨而要 处死他,众将求情才得以幸免。孔明要杀魏延并不在于他长有 反骨,而是基于这样的认识:既然对原主人不忠,难道就会忠于 新主人吗?唐太宗李世民在“玄武门政变”后,对参与建成、元吉集团“同谋唐太宗者数百千人”都予留用,并说这些人当时各为 其主,都是“忠义之士”。本是太子建成的谋臣,为建成多次出谋划策要杀死李世民的魏征,亦被重用。 曹操“唯才是举”,用人不计前嫌,他重用陈琳一事在历史上传为佳话。三国时期,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曾在袁绍手下为谋士,为袁绍写过轰动一时的讨曹檄文,把曹操及祖宗三代骂得狗 血喷头。“……司空曹操:祖父中常侍腾,与左倌、徐璜,并作妖 孽,饕餮放横,伤化虐民;父嵩,乞旬携养,因赃假位,舆金辇璧, 输货权门,窃盗鼎司,倾覆重器。操赘阉遗丑,本无懿德;缥狡 锋协,好乱乐祸。……”后来曹操擒获陈琳,操谓之说:“汝前为 本初作檄,但罪状孤,可也;何及辱及祖、父耶?”琳答曰:“箭在弦 上,不得不发耳。”①左右劝曹杀之,曹操怜其才,乃赦之,命为 从事。后来,陈琳竭思尽智地为曹操出谋划策,为其“三国归统 一”大业助了一臂之力。
3.善于使用有缺点的谋臣
汉武帝刘彻在一篇《求贤诏》中说:“盖有非常之功,必得非 常之人,故马或奔踢(踢人),而致千里;士或有负俗之累,而立功 名。”曹操在建安19年下了《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》,令中提出 对于有某些缺点的贤能之士,也要同样予以任用,并强调说:“人 有某些缺点,在所难免,能因此就不用他们吗?选官的人员如果 明白了这一点,那么,有才之士被埋没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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