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双11”网购狂欢过后忙退货

  世界最大消费节日——“双11”网购狂欢虽已过去数日,但其余波还在扩散。再现“全民忙”,不少网民开始退掉那些明显不及预期的商品。这意味着“双11”实际交易额将减少。

 

  据报道,阿里巴巴数据显示,在11月11日当天,“天猫”交易额高达912亿1700万元(人民币,下同,203亿新元),比去年同期增长近60%。不过,在宁可“吃土”也要“买买买”的冲动过后,不少网民开始退掉那些明显不及预期的商品。

 

  新浪微博用户“江板栗”抱怨称,自己“双11”买的鞋和衣服不是质量差,就是号码不合适,只好全部退货。“以后不要贪那些没便宜多少钱的东西,期望越大,失望就越大。”

 

  假货也是退货理由

 

  假货也是一些消费者退货的理由。“非常肯定买到的是假货,跟实体店的差距很大。”网民“redy2012”说。

 

  国家工商总局在“双11”前夕表示,要“严厉打击”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,完善消费维权措施。

 

  按照最新的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,网店经营者须满足消费者的退货要求,如果故意拖延或拒绝将受到处罚。

 

  另一方面,盛大的购物狂欢后,多地开始迎来物流快递高峰。据国家邮政局数据,主要电商企业“双11”当天共产生快递物流订单4亿6000万件,同比增长65%;预计今年“双11”期间全行业邮件(快件)将达7亿8000万件,同比增长近45%,最高日处理量将达1亿6000万件,是今年以来日常处理量的三倍;业务旺季料将持续到11月20日,投递高峰遍及全国。

 

  特别是在全球化成为今年“双11”显著亮点之际,跨境电商业务量猛增。据阿里巴巴消息,33%的消费者购买了海外品牌或海外卖家的商品。

 

  作为首个跨境电商试验区,浙江杭州“双11”期间海外仓的货量已经“爆仓”。国家邮政局预计,“双11”期间跨境电商企业产生的快递业务量将超过2000万件,比去年同期增长两倍。

 

  13日到22日是退货高峰期

 

  另据《泉州晚报》报道,13日到22日是快递到达的高峰期,也是退货高峰期。

 

  今年“双11”是新修订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颁布后的第一个网购狂欢节,“网络购物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”等条款的实施,为消费者网购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撑,相当于给予消费者一个“后悔权”。前天,记者采访发现,泉州市民陆续收到商家发来的商品,一些人一边拆着快递,一边却开始办理退货。

 

  在惠安一家企业工作的吴女士说:“贪便宜买了一些衣服、护肤品和日用品。”这几天物品陆续到货,真是收一件失望一次。“有的衣服和网图相差太多,不仅有色差,质量也一般;有的衣服虽然质量不错,但穿着不合身。护肤品也是,不知是不是发货量太大,我买的是冬用滋润款,却寄给我夏用轻薄款。”她立即联系快递员,将不满意的商品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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