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墓竹简孙子兵法》佚文

吴问
  吴王问孙子曰:“六将军分守晋国之地,孰先亡?孰固成?”孙子曰: “范、中行(氏)先亡。”“孰为之次。”“智是(氏)为次。”“孰为之次?”“韩、巍(魏)为次。赵毋失其故法,晋国归焉。”吴王曰:“其说可得闻乎?”孙子曰:“可。范、中行是(氏)制田,以八十步为(畹),以百六十步为畛,而伍税之。其□田陕 (狭),置士多,伍税之,公家富。公 家富,置士多,主乔(骄)臣奢,冀功 数战,故曰先〔亡。智是(氏)制田, 以九十步为(畹),以百八十步为畛,其□田陕(狭),其置士多,伍税之〕,公家富,置士多,主乔(骄)臣奢,冀 功数战,故为范、中行是(氏)次。韩、巍(魏)制田,以百步为(畹),以 二百步为畛,而伍税〔之〕。其□田陕 (狭),其置士多,伍税之,公家富。 公家富,置士多,主乔(骄)臣奢,冀 功数战,故为智是(氏)次。赵是(氏)制田,以百廿步为(畹),以二百 步为畛,公无税焉。公家贫,其置士少,主佥(敛)臣收,以御富民,故曰固国。晋国归焉。”吴王曰:“善。王者之道,□□厚爱其民者也。”
  二百八十四
  〔四变〕
  ……〔徐(途)有所不由,军有所不击〕,城有所不攻,地有所不争,君令有〔所不行〕。徐(途)之所不由者, 曰:浅入则前事不信,深入则后利不 (接)。动则不利,立则囚。如此者,弗由也。军之所不(击)者,曰:两军交和而舍,计吾力足以破其军,獾(获)其将。远计之,有奇(势),〔巧权于 它,而军……□将。〕 如此者, 军唯 (虽)可(击),弗(击)也。城之所不攻者,曰:计吾力足以拔之,拔之而不及利于前,得之而后弗〔能守,若力(不)足,城必不取。及〕于前,利得而城自降,利不得而不为害于后。若此者,城唯(虽)可攻,弗攻也。地之所不争者,曰:山谷水□无能生者,□□□而□□……虚。如此者,弗争也。君令有所不行 者,君令有反此四变者,则弗行也。〔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〕行也。事〔……〕变者,则智(知)用兵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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